本溪城市建设控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方案

随着公司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专业人才需求的日益增加,本着发扬公司文化、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的目的,以获取公司发展所需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持为宗旨,结合公司长久发展战略及人力资源规划,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由公司经理康明明任组长,副经理牛忠民、孙杨为组员,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程序、公开面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1名。

招聘岗位:监理工程师。

岗位要求:1.工程类相关专业大学毕业;

2.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

4.有10年以上工程类相关工作经验;

5.有5年以上工程类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6.独立承接过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7.由于工作需求和日常工作环境,男性优先。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所需学历。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报名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志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理事业,能吃苦耐劳,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满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溪市户籍;

6.具备拟报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不予录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条件的。

四、报名

(一)招聘信息发布

以网络形式发布,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

(二)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在报名时间内将本人的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以及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现场报至本溪城市建设控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36号建设大厦5楼。

2.不满足岗位要求和报名条件的请勿投递简历,因不满足岗位要求和报名条件而未纳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3.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晓东,44598117。

五、面试

1.本次招聘只面试不笔试,并对面试结果进行公示。

2.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本溪城市建设控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报公司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拟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薪酬

经正式录用人员,薪酬按《本溪城市建设控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职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基本工资:1900元。

岗位工资:监理工程师:1600元。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各个环节,应聘者应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电话关机等联系不上,导致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国资委、本溪城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社会的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溪城市建设控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另行通知。

本溪城市建设控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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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01-06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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